七、对合同的影响
1.合同内容的影响,业主合同和分供合同。
2.资格的要求。
3.对发票的要求。
4.付款的要求。
5.法律的审核。
6.合同文本。
八、对税负的影响
增值税税负率=(不含税收入×11%-进项税额)÷不含税收入=11%-进项税额÷不含税收入。
进项税额率>8%,增值税税负率小于3%。
进项税额率<8%,增值税税负率大地3%。
进项税额抵扣困难是重点
建筑业大量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租赁费、其他费用等大量成本费用进项,由于各种原因难以取得增值税进项专用发票,从而难以或无法抵扣。
1.人工成本特别是劳务分包成本难以取得可抵扣的进项税发票。
2.各地自产自用的大量地材无法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发票。
3.施工用的很多二三类材料(零星材料和初级材料如沙、石等),因供料渠道多为小规模。企业或个体、私营企业及当地老百姓个人,通常只有普通发票甚至只能开具收据,难以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工程成本中的机械使用费和外租机械设备一般都开具普通服务业发票。
5.BT、BOT项目通常需垫付资金,且资金回收期长,其利息费用巨大,也无法取得发票。
6.甲供、甲控材料抵扣存在困难。
7.建筑企业税改前购置的大量原材料、机器设备等,由于都没有实行增值税进项税核算,全部被作为成本或资产原值,无法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造成严重的虚增增值额,税负增加。
8.建筑企业集团内部资质共享时,如何确定进项、销项税额存在相当大的困难。
9.征地拆迁、青苗补偿费等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10.施工生产用临时房屋、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不属于增值税抵扣范围。
九、营业收入和利润的影响
1.导致营业收入大幅降低。预计下降9.91%,下降额预计为400亿元。收入规模降低会影响建筑企业在国际国内的各类竞争力排名。按照2012年世界500强排名统计,营改增后**公司排名将由名下降到***名。
2.导致净利润率大幅下降。由于建筑行业本身就是微利行业,目前收入净利润率不到3.65%,按照目前的测算结果,税负上升将会导致公司净利润率严重下滑,甚至可能出现整体性亏损。
十、资产和现金的影响
1.新贩置固定资产价值、外贩原材料等丌含增值税导致资产减小。
2.由于业主计价在先,拨款滞后,同时,验工计价中还要直接扣除制质保金,或预留质保金等。导致先交税,后收款。
十一、对发票管理的影响
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分别规定了虚开增值税与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与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与用发票罪;非法贩买增值税与用发票、贩买伪造的增值税与用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与用发票罪、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与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与用发票罪。
十二、对财务管理的影响
核算管理:增值税核算体系比营业税复杂,应加强增值税会计核算管理,合理设置财税软件。
业绩考核: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税是价内税,在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将影响收入,进而影响企业损益。
纳税申报:发票识别、认证将增大财务部门的工作量,若是汇总纳税将对集团公司总部税务部门面临考验。
税务筹划:跟踪税法,通过调整业务范围,修订业务流程、完善合同模板等措施系统化地获得改革带来的益处和应对不利的影响。
“营改增”后企业财务管理部门面临新的挑战!
会计核算更加复杂
一是核算主体发生变化;
二是核算原则发生变化;
三是核算难度发生变生;
四是核算科目更加复杂。
2015-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