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十一处召开生产例会,强调“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推行清单日报制度。
会上,十一处经理李富德强调落实清单日报制度是践行“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具体体现,并指出,学习践行“三严三实”对单位的工作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其中学习是基础,实践是重点,解决问题更是关键。单位的问题,要逐个解决,坚持真抓实干。
为了更好地加强施工现场细部管理,形成动态管理机制,工程处按照公司要求强力推行每日清单上报,要求工程处各项目从11月16日起每天24点之前上报当日工作清单,其中11月16日—19日为试运行阶段,期间,清单报表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从11月20日起正式实施,办公室安排专人每天早上接收清单并统计、上报领导审阅。清单内容包括:施工现场人工、材料机械、其他相关事项。其中人工具体到班组、人员出勤、施工部位等;材料机械具体到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送料人、接收人等;其他事项包括现场施工变更、质量、安全、进度、资料等。
为了更好地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工程处做出了以下规定:一、出现每日清单不按时上报的现象,不论何种原因,一律一次罚款1000元。二、清单内容不实,存在虚假信息,一次罚款500元。罚款用于年终奖励。项目负责人或主管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50%以上的责任,同时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上报,责任到人。办公室各部门根据自身需要从每日清单中选取信息进行统计,以便实施动态管理。
2015-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