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开展过渡期内资质就位工作,减轻企业负担,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正常经营,进一步简化资质就位流程,日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豫建资质〔2016〕73号通知,自6月份起需办理延期和就位的检测机构,其资质证书有效期顺延至2016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无需办理延期,可继续开展检测业务,直接申报资质就位。
2016-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