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24时许,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鲁朗商业街中区在建项目发生模板支架坍塌事故,造成11名施工人员被埋,其中8人死亡、3人受伤。这起发生在距离安全生产月结束还不满一周的坍塌事故,给下半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
“热闹”的安全生产月刚刚过去,企业的相关主题活动刚刚结束,媒体的相关宣传报道刚刚告一段落,却被这起事故画上了极具讽刺意义的一笔。施工方J9(九游会中国)官方网站安全生产月的各种活动尚历历在目,但是,诸如“坚持以人为本,推进施工安全发展;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之类的宣传文字现在看来也被蒙上了一层灰色。
住建部已经通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强调各地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将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任务,认真履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在此之前,安全生产也早已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但是,为什么一再强调,一再重视,事故仍然一再发生?这是一句“监管缺失”就可以搪塞的责任吗?
安全生产和建筑质量的大旗在众人的呼喊中一路摇曳,然而,对有些人而言,依然是非“坍塌”不足以惊醒,非“死亡”不足以震撼。总有人认为,安全生产事故有偶然性,不可避免,这实际上是推脱责任。不论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单位,还是安全生产的监管部门,只要发现问题,都要该整改的迅速整改,该停工的立刻停工,该停用的坚决停用,不姑息任何借口,不放过任何隐患,更不能因为某个项目贡献了多少GDP、某家企业上缴了多少税收而有半点手软。
安全生产不能只是一种噱头,不能只是“六月来七月走”的“过路客”。安全生产在任何时候都是头等大事,在每一个月、每一天、每一秒都没有例外。我们的城镇化持续推进,新建筑持续拔地而起,基础设施建设也在宏观政策的护航下高歌猛进,但是,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是一条生命线,是一条高压线,也是一条责任线。
诚然,整个工程建设产业链需要很长时期的整治和改进,但切记不能出了恶性事故,就随便找个理由“蒙混过关”,政府部门应当追查到底,把建筑安全生产隐患彻查出来,注重监管与权力制约的“双驱”运行。
作为企业,必须强化对模板支架、深基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等施工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作为监管部门,必须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全面落实责任;作为媒体,应当曝光每起事故的责任企业名称、责任人员姓名,及时公开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企业和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安全生产,不能仅仅是浮于形式的说辞和阶段性的任务,而要成为落入实践的工程建设目标,成为工程建设的“常住民”。
摘自《中华建筑报》
时间:2015-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