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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举行迎“十一”上党课活动

作者:党群办 秦兵  发表时间:2018-09-30 18:12:45    点击次数:1064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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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庆祝建国69周年来临之际,9月30日下午,集团公司在11楼多功能厅举行迎“十一”上党课活动,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周栓成上了一堂题为《学习新条例  展现新作为 勇做守纪担当忠诚奉献的合格党员》的党课,集团公司领导、全体党员、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及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参加。

    周总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要内容,从重新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条例》新修订了哪些主要内容、如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条例》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

    周总强调,重新修订《条例》对我们党具有重大意义。我们党是一个有着8900多万党员的世界第一大党,随着时代的发展,党的《条例》也与时俱进不断修订,今年8月26日刚刚正式公布的《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是党纪处分条例的第四代“升级版”。《条例》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可以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来概括:一个思想,即增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两个坚决维护,即增写“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三个重点,即将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写入《条例》;四个意识、四种形态,即增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五处纪法衔接,即对党纪与国法的衔接在第二十七至三十条、第三十三条中作出详细规定;六个从严,即对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党,破坏民族团结,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民生保障显失公平,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中央方针政策、破坏基层组织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失职等六种违纪行为从重或加重处分;七个有之,即在《条例》中充实完善总书记反复强调警惕的“七个有之”问题的处分规定;八种典型违纪行为,即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党员信仰宗教,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等,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宗族、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不重视家风、对家属失管失教等八种新型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条例》在一些表述和词语搭配等方面做了修改,使其更加完善和严谨。

    周总强调,《条例》主要修订了九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指导思想。《条例》第二条规定,“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二是“两个坚决维护”确保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条例》第二条增写“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三是“四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条例》第三条增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四是突出监督执纪的“靶心”。《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强调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下转3版)(上接1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五是“四种形态”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条例》第五条增写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要求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六是推动党纪国法“无缝衔接”。《条例》对党纪与国法的衔接方面作出详细规定,也是本次修订的一个亮点,进一步打通了党纪党规与监察法的联系,更加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原则;七是从严处分凸显“越往后越严”的震慑作用。《条例》对一些违纪行为作出了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规定,提高了违反政治纪律的代价,进一步强化了政治纪律的极端重要性。重点突出群众纪律的重要性,发生侵害人民群众利益行为的,将受到更为严厉的处分。重点强调工作纪律的重要性,把纪律审查延伸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八是严惩“七个有之”,净化政治生态。《条例》进一步落实了对总书记反复强调的“七个有之”问题的处分规定,对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九是严查新型违纪行为,让违纪者无空可钻。《条例》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增加了处分规定。

    周总强调,我们要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学习宣贯落实好《条例》。今年,集团公司发展势头良好,主业板块在扎根本地市场的同时,对外向新疆、陕西等西部地区开拓市场,与央企联合经营拓业炼兵;商贸、建材生产及建筑服务等板块稳步发展;特别是集团公司投资兴建的新疆墨玉商砼站暨砂石生产线已投产经营。今年集团公司党委倡导开展的“三学三比三树”活动正在深入开展,涌现出了许多可歌可泣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但是,集团公司仍存在一些不和谐的声音和行为,如有的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意识不强,在群众员工中发表不恰当言论;有的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强,对工作不负责任,工作标准不高;有的党员干部廉洁纪律不强,贪图享受,不愿吃苦,组织纪律性不强,不服从组织安排;甚至有的党员干部利欲熏心,在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表现得非常不好,甚至有犯罪行为,损害了集团公司的经济利益和声誉,上述行为有些是无意识犯错,有些是故意犯错、严重犯错,有些可以说已经是犯罪行为,若任其泛滥下去,必将损害党的威信,影响集团公司的发展。

周总指出,为了落实好《条例》,使集团公司更加健康、稳步地发展,应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条例》学习和宣贯力度。各党支部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要将学习《条例》列入支部的“三会一课”活动中来,下大力气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深厚的舆论氛围,使广大党员干部人人熟知《条例》内容,个个体会纪律严历程度,做到不敢违纪、不想违纪、甚至不能违纪;二是牢记言一丈不如行一寸的实践效用,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把从严贯彻《条例》作为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和实际行动。党政干部、基层一把手要模范遵守《条例》,作出表率,自觉把贯彻落实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担在肩上,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形成以上率下、以点带面的良好局面,要结合“三学三比三树”活动要求和自身实际,不折不扣地遵守《条例》;三是以此次宣讲为契机,强化监督,从严执纪。集团公司纪委要在上级纪委和集团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与集团公司的行政问责领导小组建立协同工作和信息沟通机制,对前段发生的危害企业发展、损害公司利益的案件分类梳理,区别对待。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把关键少数抓住,把领导班子抓好,把党员干部抓住。通过严要求、严管理、严监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氛围,为使集团公司在全市建筑业转型升级中更加出彩,争取早日挤身全省一流建企行列而努力奋斗。

    关书记对《集团公司企业文化手册》的宣贯落实提出了要求,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宣贯落实,集团公司党委将进行督查,年底还将进行抽查考试。